曾經,我以為身體就是用來產生痛苦以讓人屈服的東西;當然,我說的是我的身體。就算痛苦,我從不覺得自己受到傷害,也不知道自己受了傷,只是覺得極度地憤怒與絕望。沒了皮膚的小傷像點點坑洞,坑洞滲出血滴,血滴與皮肉飛濺在遙遠的過往;坑洞總是會被疤痕組織所填平,我不記得自己受過傷,雖然我認得出那些細小的疤痕。可能,我一直不把這個身體當成自己吧。
算是受到大人的欺凌嗎?曾經傷心過嗎?
有過憤怒與悲傷,忘記害怕與痛苦。從來不記得害怕過,早就把害怕關到心底深處,深到自己都忘記,清醒時從來想不起來的地方。
因為拋卻了痛苦與悲傷,所以能夠一直走了過來;誰知道,卻是把痛苦與悲傷拋向了未來。四十年後的未來,實在太遙遠;遙遠到……根本不是個孩子能夠想像得到的。難道長年夢境裡低吟的悲傷旋律,是這樣來的嗎?
我不在乎傷痛,但身體忘不了傷痛。
太多事,我想著,覺得沒什麼大不了,好像已經無所謂了;但是身體不這麼覺得,發出「肝腸寸斷」的訊號。「這好像是哭得很傷心之後的身體感覺,原來,身體是用這樣的方式呈現悲傷的狀態」我這樣想著。
戲劇裡總是演著,經過一番撕心裂肺的情緒發洩之後,傷痛撫平了,誤會和解了。
才不可能是這樣。
「激烈的情緒發洩,只是很累而已,毫無意義。在人前的情緒崩潰,只是讓傷害你以及自以為是的人確認你快不行了,根本解決不了任何問題,幫助不了任何人。」我是這樣想的。
結果,有時悲傷的身體流不出淚,就喝幾杯烈酒;有時情緒控制不了,又不想哭得那麼累,就喝幾杯烈酒。酒精麻醉了中樞神經,也舒緩了自律神經。穿腸毒藥刺穿了鐵石心腸,悠悠想起每個絕境時刻,早已淡忘的沈沈憂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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